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直属机构,渭南高新区、经开区、华山景区管委会: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促进依法、民主、科学决策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、《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229号)、《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渭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〉的通知》(渭政发〔2023〕25号)、《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〉的通知》(渭政发〔2021〕30号)、《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〈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渭政办发〔2024〕8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《渭南市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。
对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各决策承办单位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开展工作。
渭南市人民政府
2024年5月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渭南市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1.理顺主城区自来水价格结构及调整自来水终端销售价格方案
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
2.渭南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
牵头单位:市民政局
3.渭南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
牵头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
4.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的实施意见(2024—2025年)
牵头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
5.渭南市中心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、渭南市城市排水(雨水)防涝综合规划、渭南市燃气发展利用规划、渭南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、渭南市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、渭南市市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
牵头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6.渭南市水网建设规划
牵头单位:市水务局